分分钟带你看懂新《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》!
2017-03-06 23:41:10
新《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》将于3月25日起执行,为了帮助大家理解新规,掌握要点,第4焦点上海交警微发布整理出来了其中的重要内容,管教你分分记住。具体如下:
- 公安机关核发临牌不超两次,每次不超15天。
- 严打借分。由他人替代记分:罚款500-2000;替代他人记分:罚款1000-5000(情节严重的,暂扣驾驶证1-3个月);介绍替代记分:罚款2000-20000元。
- 收到罚单需在15日内接受处理,交警发现逾期未处理超过5起的,可暂扣留行驶证。
- 通讯地址、电话变更后,30日内向公安备案。
- 在城市快速路、高速公路客车专用车道货车禁行。
- 公交专用车道其他车辆禁行(部分特殊车辆除外,双休、节假日除外)。
- 城市道路限速60(城市快速路除外),公路限速80(高速公路除外)。
- 教练随车指导开车时也禁止饮酒,违者处以500-3000元罚款,暂扣驾驶证6个月,情节严重的吊销驾驶证。
- 禁止连续变换车道,违者罚款50-200元。
- 以下情况将被纳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:
- 严重交通违法,被暂扣、吊销驾照及拘留的;
- 有过违法“替分”行为的;
- 交通事故逃逸的;
- 一年内有5次以上交通违法逾期不处理的。
- 儿童乘坐机动车时,12周岁未满不得坐副驾,4周岁未满必须坐后排安全座椅。
- 开车不得接听手机以及浏览电子设备。
- 以下四种违法行为一年内超过10次的,会被给予有关证照的处罚:
- 机动车高速公路上行驶时,禁止搭载超过座位数量的乘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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